美國L1-A簽證屬于非移民簽證的一種,是美國移民局對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的入境許可之一,屬于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適用于外國跨國公司派遣高級經理、行政經理等高管人員持簽去美國分公司工作
隨行家屬:配偶及21周歲以下子女可獲L2陪同簽證
申請周期:審批約3-4個月(加急15天內完成)
工簽續簽:首次申請獲批1年工簽,以后每年可延期,每次延期一般為2年或3年,最長可在美國停留7年
入籍要求:
1、獲綠卡后,在美國連續居留5年,5年內連續離境時間不超過1年,必須真正在美國境內居住達30個月以上。
2、綠卡批準日期前90天內提交N-400入籍申請
注意事項:
1、屬于非移民簽證,但準許申請人具有雙重"傾向",美國公司滿足經營條件后,可通過EB1-C轉綠卡
2、中國母公司及美國子公司都需真實運營
維持永居條件:
1、可通過EB1-C轉綠卡
2、每年離境時間不超過6個月
3、綠卡有效期10年,到期前6個月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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